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了《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实施细则,该细则自2025年10月9日起正式实施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
根据细则规定,对于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、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以及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展业务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:
1. 对于载人eVTOL航空器,每家企业将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。
2. 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万元。
3.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企业则可获得一次性奖励300万元。
此外,细则中特别指出,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,且同一型号产品仅能享受一次奖励。
